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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商务部发布新修订的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
新闻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3389    更新时间:2014-9-11 11:58:56    收藏此页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商务部发布新修订的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

        9月9日,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方蔚在第十八届中国

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宣布,新修订的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即将实施,

届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将以备案为主。

新修订《办法》的主要内容包括:

        确立“备案为主、核准为辅”的管理模式,对中国企业在敏感国家和

地区、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管理,其余均实行备案。

        缩小核准范围、缩短核准时限,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

核准的规定,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。

        明确备案要求和程序,企业只要如实、完整地填报《备案表》,即可

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。 
 
        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地方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备案管理,

自行印制并颁发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。

        在明确政府将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,加大了对企业境外投资行

为进行指导和规范的力度。

       方蔚表示,此《办法》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

和国务院关于减少
行政审批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精神,确立企业对外投

资主体地位,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。

        新修订的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将于10月6日实施,原《办法》将

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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